中崙所遭闖入案違失重大 監院糾正北市松山警分局送辦員警
監察院。(資料照)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市松山警分局中崙派出所於去年4月16日凌晨2時許,遭數名黑衣人闖入叫囂,並毀損值勤台公務電腦螢幕,監委陳景峻、蔡崇義調查後,認定全案通報失控、監錄管控失靈、事證調查未翔實、風紀督考失常、移送法院裁罰前未詳加檢視事證等違失。監察院提出糾正,並將相關員警移送偵辦。
2位監委指出,案發時,因數名黑衣人與楊姓教官起口角而闖入中崙所發生衝突,但該分局卻掩飾事實。監院將還原的監視器畫面以秒為單位擷圖分析,並轉譯密錄器、比對各員供述及各次行政報告後,提出調查報告,除糾正松山分局外,並將「縱放人犯」及「登載不實」新事證的涉案員警移送偵辦,並建請將肇事起因的楊員逕送懲戒法院處理。
2位監委表示,中崙所遭民眾闖入叫囂,其中1人還毀損電腦螢幕,音量之大甚至樓上的勤務指揮中心值班人員都去電詢問,但從中崙所至勤指中心皆無紀錄,已見「通報機制失控」;中崙所時任所長許書桓2次未依規定簽陳分局長核准即擅自調閱駐地監視錄影系統,甚至與負責保管的巡佐傅榮光共同將硬碟格式化,足見「管控機制失靈」。
又,前分局長林志誠在未查證清楚前,即輕率地於22日對外表示,是進入中崙所民眾「不慎」碰撞致電腦螢幕掉落損壞,而後為掩蓋駐地監視影像滅失,而對外以「停電」未錄及復電後「未重新設定」為由搪塞,直至台北市刑大科偵隊還原影像,證實是故意毀損及湮滅證據,更見「調查機制失能」。
甚至,經台北市政府專案小組調查後,才發現楊姓教官4月16日返回駐地前,是與同分局2位警務人員非因公進入「九酒CLUB」該不妥當場所,也有「督考機制失常」的違失,並建請依公務員懲戒法將楊姓教官逕送懲戒法院審理。另,林志誠、許書桓、傅榮光,及案發時當班主管副所長顏敏森,4人已通過彈劾。
2位監委說,經檢視比對各項事證,確認顏敏森明知徐民闖入所內,故意以鐵椅砸壞電腦,竟縱放現行犯離開,此「新事證」另移送檢察官處理;又蕭姓值班警員、陳、楊兩位備勤警員,明知徐民故意毀損電腦等,竟於書面報告以一樣的內容說明「過程中民眾不慎撞倒值勤台電腦螢幕」,工作紀錄簿也載明「無異樣」,與分秒「定格畫面」及「密錄器轉譯」內容不合,此「登載不實」部分亦依法移送偵辦。
監委表示,本案除徐民因觸犯毀損公物罪提起公訴經判刑6個月外,其餘9人均獲不起訴處分。但查何人有進入所內與員警拉扯或毀損公物等情事,只要詳細檢視監視器影像即可得知,松山分局竟將該9人全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亦有違失。
監委強調,松山分局於案發日發生駐地監視錄影系統被格式化之情事,但警政署函頒的「警察機關駐地安全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要點」,迄今尚無相關規定,也有疏漏。
監委表示,除了追究案關違失人員責任外,更重要的是如何避免未來類似情事再次發生,警政署應通令各警察機關以本案為鑒,執行公務須遵循法定程序,以維護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