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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駕肇事落跑還找人頂替 金警識破「醉」加一條

    金門楊姓男子涉嫌酒駕肇事,左車頭毀損。(金湖分局提供)

    金門楊姓男子涉嫌酒駕肇事,左車頭毀損。(金湖分局提供)

    2022/12/10 17:10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今天表示,「酒駕零容忍」是政府積極推動的政策,若為隱匿酒駕還找人頂替,罪加1條;8日就有1名楊姓男子,因酒駕與他輛車子擦撞,對方駕駛受傷,楊男為逃避刑責找來黃姓男子頂罪,被機警員警發現,揪出真相,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及頂替罪,將楊男及黃男移請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

    金湖分局表示,楊男8日駕駛自小客車,沿金沙鎮環島東路1段往2段方向行駛,與黃姓長者駕駛的自小貨車發生碰撞,造成黃姓長者頭部及胸部挫傷,楊男未受傷。警方據報到場,駕駛自小客車的楊男竟因害怕酒駕受罰,先行找來另一未喝酒的黃姓友人到場,並謊稱是自小客車駕駛,警方詢問貨車駕駛及現場人員,發覺事情有異,當場戳破是自小客車駕駛的黃男謊言,並迅速找回原駕駛楊男實施酒測,發現其酒測值超標,立刻將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及頂替罪,將楊男及友人黃男移請地檢署偵辦。

    金湖分局警備隊隊長董連第說,為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立法院已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185之3條條文提高刑責修正。另外,為隱避犯罪而頂替他人者,將依刑法第164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籲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楊男駕駛自小客車,沿金沙鎮環島東路1段往2段方向行駛,與自小貨車發生碰撞,警方到場處理。(金湖分局提供)

    楊男駕駛自小客車,沿金沙鎮環島東路1段往2段方向行駛,與自小貨車發生碰撞,警方到場處理。(金湖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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