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發黑函攻擊對手 前高雄市議員劉馨正判刑
前高市議員劉馨正涉嫌違反選罷法,被高雄高分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首次上稿 07:07
更新時間 17:55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前市議員劉馨正4年前競選連任,被控製作黑函攻擊對手,橋頭地院審結判劉馨正徒刑6月、助選員劉麟貴徒刑5月、發送黑函羅文徒刑4月,劉馨正、劉麟貴2人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結宣判,2人依違反選罷法分別判處4月至6月不等徒刑,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2018年底高雄市舉行第3屆市議員選舉,被告劉馨正(68歲)為第1選區(含桃源、甲仙、六龜、杉林、內門、旗山、美濃、茂林)候選人,被告劉麟貴則為他的助選員。
劉馨正為能順利當選,並為使同選區的某候選人落選,於同年11月2日至5日某天凌晨,在高雄市美濃區中正路的服務處及對面居所,涉嫌指示被告羅文應儘速製作及發送不實文宣。
同月5日下午,羅文開車載女友前往劉馨正服務處,另搭載助選員劉麟貴,3人一同轉往台南市安平區國平路某印刷公司,由羅和女友進入要求不知情店長印製不實文宣,劉則在外等候。
羅取得該文宣後,於6日深夜11點30分至隔天凌晨4點,在美濃、六龜等地散發,涉嫌意圖使人不當選。旗山分局接獲報案,報請橋頭地檢署偵辦、起訴。
橋頭地院審結,依違反選罷法判處劉馨正徒刑6月、劉麟貴徒刑5月、羅文徒刑4月(未上訴),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合議庭維持原審刑度,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