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女老師藕斷絲連 再度被判付10萬遮羞費
女老師與舊情人藕斷絲連,又被橋頭地院判賠遮羞費。圖為示意圖,與本文無關。(美聯社)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代課老師楊男偷吃小三國中李姓女老師,2人被判連帶賠償50萬元定讞後,竟藕斷絲連,相繼約會吃飯、摟腰等親暱舉動,又被楊妻發現求償,橋頭地院判決李女再賠償10萬元遮羞費定讞。
據了解,楊姓夫婦結婚8年多,楊妻於2017年6月間,無意間在其夫手機的簡訊,發現他與某國中李姓女老師在同年7月間外宿共遊、十指交扣、牽手,並有擁抱等親暱舉動,讓她飽受精神折磨進而求償,法院判決2人連帶賠償楊妻50萬元定讞。
楊妻指出,不料,2020年8月後,其夫竟與李女暗通款曲,2人共乘汽車、相約吃飯、親暱摟腰等親密舉止,更以情侶之姿合影,再度要求李女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李女未出庭答辯,但其書狀指出,原告提出她與楊男的光碟及照片,如「雨中撐傘」等情形,並無「逾越結交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行為」,否認侵害配偶權。
橋頭地院簡易上訴庭調查,摟腰、相約吃飯等肢體親密接觸,並非尋常友人,堪認已超越正常社交友誼,而有深刻之男女曖昧關係,違反社會善良風俗與道德規範,並審酌兩造身分、學歷等情形,認為李女賠償10萬元遮羞費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