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警官收賄判刑 被查封嘉義房地追回退休金205萬元
前高階警官收賄判刑定讞,家屬繳回他溢領退休金。(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維新小組蔡姓督察員與2名警官,任內包庇賭博電玩業,共收受891萬元賄款,其中蔡男收賄693萬元;2020年蔡男經最高法院以其所犯貪污治罪條例,判決有期徒刑18年6個月確定,銓敘部處分蔡男自退休日起,應剝奪退離給與及優惠存款利息205萬4349元;蔡男領取的退休金經高市警局通知後屆期未繳回,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分署執行人員立即查封蔡男所有財產包括房地產及帳戶存款,蔡男家屬日前終於將全數退休金繳回,查封命令撤銷。
目前在高雄監獄服刑中的蔡男原為高雄市警局維新小組督察員。高雄市仁武區的賭博電玩業者為避免遭警方取締,在2012年7月至2015年10月間,由李姓業者出面向其他業者收取「公關費」,金額依店家機台數量計算,透過已退休陳姓前警官向蔡男等3名警官按月行賄,其間蔡男共收賄693萬元,案經查判刑確定後,公懲會即將涉案3人撤職。
蔡男雖於案發期間2015年12月間辦理退休,最高法院2020年10月7日判決蔡男徒刑18年6個月確定後,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70條規定,其因法定事由喪失請領退休金的權利者,之前溢領退休金應予繳回。嘉義分署受理執行後,執行人員迅速清查蔡男財產,發現他除有銀行帳戶存款外,也在嘉義縣布袋鎮有1間約30坪的3樓透天厝。
執行人員隨即扣押存款並查封該透天厝房地,同時聯繫蔡妻,並告知如果不繳回溢領的退休金,將會馬上進行法拍;蔡妻表示會馬上繳還款項,請分署暫勿進行法拍,經高雄市警局通知,蔡妻已於日前將退休金205萬餘元全數匯款繳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