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歲中風老母沒人照顧 法官撤銷三度酒駕男入監執行命令
2022/11/23 12:05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已有2次酒駕紀錄的魏姓男子,今年4月在工地喝完保力達騎車上路,被警方攔檢測得酒測值達0.28,被法院依公共危險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但雄檢認為他「5年3犯」要他去坐牢,魏不服提聲明異議,指自己母親高齡93歲又中風,如果去坐牢沒人照顧母親,法官認為檢察官沒有讓魏男有陳述竟見的機會就要他入監,指揮程序難認妥適,判決撤銷入監命令,由檢察官另為妥適處分。
判決指出,今年4月27日中午12點,擔任電梯操作員的魏姓男子從三民區某工地下工,騎車上路時因臉部潮紅,員警將他攔停後,聞到他身上飄來酒味,經酒測後,測得魏男酒測值達0.28,依違反公共危險罪送辦。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查出魏男曾在2018年2月時,因在家中喝藥酒騎車出門被攔查,酒測值0.46,被判刑2月定讞,2019年11月9日,魏男也在釣蝦場喝啤酒後騎車上路,酒測值0.28,被判刑3月定讞,加上這次酒駕被逮,認為他已構成累犯,但考量他並未造成危害,僅判他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2萬5千元。
但去年底高雄愛河酒駕肇事害1死4傷引發全國嘩然,法務部責令高檢署對法院判處6月以下徒刑的執行案件,從嚴認定酒駕被告能否易科罰金,各地檢署雷厲風行執行,讓5年3犯者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監執行。
雄檢命令魏男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監,但魏男不服,認為家中母親高齡93歲又中風,如果去坐牢沒人照顧母親,他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後,法官審酌檢方處理程序時,發現雄檢沒有讓讓魏男有陳述竟見的機會就要他入監,指揮程序難認妥適,判決撤銷入監命令,由檢察官另為妥適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