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脅女友別分手 惡男竟拿2人露臉性愛影片給朋友看
基隆地院審結,認定蕭男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26歲蕭姓男子與女友口角後,竟將2人露臉性愛影片播放給2名友人觀看,蕭男再把友人看影片的畫面傳給女友,威脅她如果分手就要給她好看。蕭男女友憤而分手並報警處理。基隆地院審結,認定蕭男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蕭男與女友口角後心有不甘,便將女友先前和自己在汽車旅館拍下的性愛影像,給2名友人看,還拍下友人看影片的畫面後,再傳給女友看,揚言若要分手就不讓女友好過。女子收到影像後,身心受到傷害,隨即報警處理。
法官審理後認為,蕭男非公務機關且未經前女友同意,就將影片提供給友人觀賞,已違法利用被害女子個人資料,侵害其個人隱私權益,造成被害人精神上受到痛苦,此舉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中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另因蕭男是在KTV包廂內將影片僅供給友人觀看,並非公然為之或提供不特定人觀覽,與散布猥褻物品罪構成要件不符,檢察官已予不起訴處分。
法官考量雙方事後已經達成和解,且蕭男也坦承犯行,故依觸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蕭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