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護病人 女看護被通緝3年自己也渾然不知
女看護常在不同地點長期照護病人,自己被通緝3年卻因未收到地檢署通知而渾然不知。(民眾提供)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高雄市仁武警分局攔查闖紅燈67歲鍾姓婦人,一查是過失傷害通緝犯,鍾婦一臉愕然,經員警提醒得知是車禍意外被告,原來鍾婦是名看護,工作地點不固定且常常都需要長時間照顧病人,未收到地檢署的通知。
大華派出所員警15日上午9時許執行交通稽查勤務時,於鳥松區長庚路與公園路口見一名鍾婦騎乘機車違規闖紅燈,攔查發現鍾姓婦人為過失傷害通緝犯,經警方現場告知鍾女相關權利後逮捕。
當鍾婦得知自己成了過失傷害通緝犯時一臉錯愕,難以置信自己是通緝犯,警方進一步詢問鍾女是否有與人發生交通事故,鍾女恍然大悟表示:「沒錯啊,是對方自己犁田(自摔)的啊,不是已經過3年了嗎?」原來鍾婦從事看護,工作地點不固定且常常都需要長時間照顧病人,才未收到地檢署的通知,久而久之以為案件已經結案。
仁武分局呼籲,民眾若發生交通事故切勿消極被動,應積極主動妥善處理,如有司法案件而收到法院或地檢署傳票時,務必依照指定時間到案說明,以免遭到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