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濟貧真賄選!中檢首批起訴3人
中檢查扣大甲區幸福里長候選人林晨彬,涉嫌以食品禮盒行賄的證物。(中檢提供)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地檢署在距離投票日僅剩10天,第一波起訴賄選案,其一是太平區新興里長候選人陳明宏(無黨籍),他涉嫌透過該區「大同獅子會」,以「救濟」貧困為名,送價值2097元的洗髮精、清潔劑等民生物品給選民,其二是大甲區幸福里候選人林晨彬(無黨籍),他涉嫌夥同現任里長翁木榮,也是用濟貧等理由,涉嫌向寺廟免費取得的普渡物資,再「借花獻佛」轉送選民。
上述2案3人依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交付賄賂罪」起訴,其中,檢察官林依成所偵辦的中市太平區新興里長候選人陳明宏,是太平警分局通報,陳明宏被控透過太平區「大同獅子會」,以發放救濟的民生物資為名,在競選服務處發放洗髮精、清潔劑等民生物品,市價2097元,警調今年7月27日、10月13日兩度搜索拘提,陳明宏偵訊後先以6萬元交保。
另一案是中檢主任檢察官陳信郎、檢察官黃秋婷接獲選舉情資,指稱大甲區幸福里長候選人林晨彬,涉嫌以食品禮盒對選民行賄,檢方指揮警調,上月(10月)26日傳喚林男與現任里長翁木榮(翁擬交棒林)等12人,查扣選民所收取的賄選禮盒、口罩,經調查。
調查顯示,林明宏於今年9月間,向苗栗縣某寺廟,申請免費領取該寺所舉辦中元普渡會活動結束後,剩餘的「里仁天然有機食品商店」食品禮盒20盒後,於拜訪里內選民時贈送禮盒時,向里民尋求支持,林男還刻意隱瞞這些禮盒是寺廟贈與之事,偵訊後分別以8萬元、7萬元交保。
中檢強調,距離投票日僅10日,台中地檢署檢察長郭永發至為重視查察賄選、端正選風,呼籲候選人及選民,切勿心存僥倖,中檢將秉持「有據必辦、有聞必究」之決心,全力打擊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