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屬被職場霸凌「比中指」 上司回罵「王八蛋」被判刑還要賠償
游姓男子不滿部屬被職場霸凌「比中指」,回罵對方「王八蛋」卻遭高等法院判刑和判賠。(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竹一家預拌混凝土公司黃姓主管和電腦人員阿浩起爭執,憤而對他「比中指」宣洩不滿情緒,阿浩的直屬上司游姓男子獲悉後,認定這是職場霸凌,為替阿浩出頭,找到黃男大吵,並辱罵黃男「王八蛋」,黃男覺得受辱提告,刑事部份,游男今年6月被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定讞;民事部份,高等法院依據教育部「重編國語修訂本」資料指出,罵人「王八蛋」是指「雜種」之意,已毀損其名譽,判游男賠償2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黃男和游男是新竹市一家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同事,但平常無業務往來,也無私交。
2020年11月11日上午9時30分,擔任主管的黃男因電腦故障,找來電腦管理人員阿浩前來檢查,不久,阿浩即將電腦問題處理完畢,不過,黃男和阿浩因故發生口角,阿浩指控黃男對他「比中指」,施以職場霸凌,雙方不歡而散。後來,阿浩不滿被「比中指」,對黃男提告公然侮辱罪,新竹地院於今年4月19日將黃男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定讞。
事發後,阿浩的直屬上司游男知悉黃男對阿浩「比中指」後,頗為不悅,打算替阿浩討回公道,當天下午即11月11日下午5時30分,游男將其所有的轎車擋在黃男的自小客車前面,要求黃男交代,為何要霸凌他的部屬阿浩及指中指。
2人爭執間,誰都不讓誰,黃男否認對阿浩「比中指」,霸凌他,黃男並則堅稱有證據,要拿當時的畫面播放給黃男看,黃男反控游男恐嚇他,並稱已向警方報案,引起游男不滿,大聲對黃男辱罵「王八蛋」,當時在車場有多位員工都聽到游男的辱罵聲,黃男認為名譽受損,控告游男公然侮辱罪並附帶民事賠償20萬元。刑事部份,高院今年6月22日判決游男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定讞。
黃男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份,游男在高院審理時指稱,因黃男在辦公室對部屬阿浩出言不遜,甚至以「比中指」方式羞辱他,導致阿浩受打擊並因此出現憂鬱症、焦慮症、失眠等多重精神疾病。
游男表示,他是基於職權居中協調了解雙方爭議原委,但黃男態度輕蔑,不願意針對「比中指」一事致歉,甚至大言不慚稱「我想要比(中指)誰就比誰!」、「我為什麼不可以比中指啊!」等話,他雖然有對黃男說「王八蛋」,但這是針對黃男對阿浩「比中指」的不當管教下屬行為,且黃男事後對於「比中指」一事毫無悔意,游男強調,他對黃男所說「王八蛋」並未損毀其名譽或人格權。
不過,高等法院參酌教育部「重編國語修訂本」資料指出,罵人「王八蛋」是指「雜種」之意,也是為宣洩情緒,而對黃男所做的抽象性、籠統性謾罵的行為,並非對所謂職場霸凌、比中指後的態度進行適當評論,已毀損黃男的名譽,已構成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判決游男應賠償2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