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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降參選無法可罰、遷籍投票卻有罪 3人聲請釋憲

律師劉冠廷到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記者吳政峰攝)

律師劉冠廷到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記者吳政峰攝)

2022/11/03 15:5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理事朱良駿、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趙剛等3人,2018年為了支持華航企業工會秘書長朱梅雪參選桃園市長,遷籍投票,被依違反刑法146條「幽靈人口罪」判刑3月確定。3人不滿候選人空降無法可罰,工人遷籍投票卻有罪,3日到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

3人3日在律師李荃和、劉冠廷陪同下到司法院遞交釋憲聲請書,主張刑法146條第2項的幽靈人口罪以及最高法院的有罪判決,違反憲法保障的平等權、參政權、居住遷徙自由。

3人與律師強調,台灣每逢選舉,就會看到候選人從別縣市「空降」參選的現象,這些人明明和在地沒關聯,為了自己的政治盤算和權力遷戶籍參選,卻無法可罰;反觀工人遷籍投票,竟構成幽靈人口罪,形成「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雙標規定,嚴重違憲!

3人首先主張,政治人物可以自由遷戶籍,到任何地區成為候選人,投票給自己、意圖當選,完全不會受處罰,但老百姓遷戶籍行使參政權,竟會被科以刑罰,相關法條只處罰勞工選舉人,卻未處罰候選人,形成差別待遇,侵害憲法第7條保障的平等權。

其次,現行法律以戶籍地劃分選舉權的行使範圍,只是技術上的安排,實際上,人民應有依其意願、選擇何處行使選舉權的自由,為了支持屬意的候選人,遷移戶籍以便投票,是參政權的具體表現,但幽靈人口罪卻侵害人民自由決定於何處行使投票權的權利。

第三,戶籍制度只是為了行政管理方便,現代人因就學或工作,生活圈跨越多個行政區,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分離的情況十分常見,理應讓人民自由決定戶籍地,但幽靈人口罪不僅限制人民決定戶籍地的自由,「虛偽遷移戶籍」的定義也過於空泛,如果硬把戶籍地和居住地分離的情況都視為虛偽,全台將多出800萬名幽靈人口,顯見該規定不符合比例原則,侵害人民居住遷徙自由。

3人強調自己在桃園工作,有深刻的地緣關係,基於住民自決原則,應享有投票權利,因此把戶籍遷到桃園投票,不只可讓投票結果更為正確,還能真實反映在桃園生活的人民意見,過去曾有法律學者質疑幽靈人口罪的合憲性,前也有4起聲請釋憲案,可見其重要性,盼大法官盡速審理並判決違憲,還給國人更公平、自由的參政方式。

一名法界人士認為,本案除了要討論幽靈人口罪是否違憲,大法官更應該聚焦在候選人的「空降」參選為何無法可罰?一名政治人物接受政黨徵召,全台選透透,卻沒有實際居住的事實,為何可以行使投票與被選舉權?我國現在從寬認定候選人的「居住」事實,只要有參選活動就等同居住,對民眾的幽靈人口罪卻是從嚴認定,確有雙標疑慮,大法官應主動積極解釋,彌補立法者忽視的漏洞。

律師李荃和(白衣)主張,我國法令對於候選人與選舉人的遷戶口有雙標現象。(記者吳政峰攝)

律師李荃和(白衣)主張,我國法令對於候選人與選舉人的遷戶口有雙標現象。(記者吳政峰攝)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不服被依幽靈人口罪判刑。(記者吳政峰攝)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不服被依幽靈人口罪判刑。(記者吳政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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