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塗男車開到沒油熄火 小心吃罰單
糊塗男子車開到沒油熄火,找上派出所尋求協助。(記者詹士弘翻攝)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糊塗男子車開到沒油熄火,勉強把車停至路邊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徒步來到派出所求助;員警協助他至加油站購買汽油,讓他能順利至工地,並告誡他,車輛行駛途中若有缺水、缺電、缺燃料等情形,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600至1200元罰鍰。
開車開到沒油或水箱沒水,導致車輛停擺的問題,相信是不少駕駛人都有的經驗,但大概沒多少人知道,如此的駕駛行為可能會吃上罰單;台西警分局長黃念生提醒駕駛人,出門前應做好車輛檢查,避免發生故障,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等情事,違者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駕駛人3000至6000元罰鍰;另車輛若有缺水、缺電、缺燃料等情形,可處600至1200元罰鍰,奉勸駕駛人要多加注意。
台西分局東勢分駐所於日前7時許受理報案,盧姓小貨車駕駛員表示,自己由元長開車出門工作,一時未注意油料不足,開到東勢鄉時熄火了,只能徒步到派出所尋求協助。
警員體恤他不是當地人又趕著工作,協助他至加油站購買汽油,讓他能順利至工地,員警提醒他出門前要檢查車輛,做好準備才安全,盧男也允諾今後會更加小心,絕不會再發生缺油的烏龍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