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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際泳池遭竊電7年 資深泳會總幹事繳回56萬元換緩起訴

高雄國際泳池遭竊電7年,資深泳會總幹事繳回56萬元換緩起訴。(資料照)

高雄國際泳池遭竊電7年,資深泳會總幹事繳回56萬元換緩起訴。(資料照)

2022/11/01 15:01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體育總會游泳委員會許姓資深總幹事,被控長期竊電但他否認,運發局曾要求該會需裝設分電表,依實際用電數繳費給運發局,但許涉私裝變電箱減輕電費負擔,經檢警調查後,許坦承犯行,雄檢審酌他願繳回7年共56萬元電費,給予緩起訴處分,並需支付公庫20萬元。

運發局則肯定泳會長期協助培訓選手,並積極推廣游泳運動,對於不當使用電費部分,經檢方緩起訴後,將要求相關單位繳回電費,並責成泳會速將電線恢復原狀,補回應繳電費費用。

起訴指出,許總幹事自2004年起擔任游泳委員會總幹事,該會長期租用國際游泳池內的辦公室使用,2013年間,運發局曾要求游泳委員會加裝分電表,依實際使用電數報繳運發局,被告許男疑為減輕電費負擔,將用電量高的冷氣纜線,連接泳池變電箱涉竊用公電。

為配合運發局契約要求,被告在冷氣上新裝了分電錶,因冷氣的電線,未經過新裝的電錶,電費未能計入冷氣用電度數,估計運發局7年來,短收逾56萬餘元電費,去年間,才有工作人員發現游泳會的冷氣電路涉長期竊用公電。

許總幹事當時否認私接公電,泳會換裝冷氣時,水電工照原本線路接電,泳會採使用者付費,均有依運發局的抄表度數計費;經檢警偵辦結果逆轉,許坦承將冷氣電線接入泳池電箱,檢方也認定他竊電7年,觸犯詐欺罪,不過,因願繳回56萬5248元電費,且無前科,准其緩起訴處分,但需支付公庫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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