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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插人妻還拍照!綠帽夫抓狂求償 法官認金額合理小王判賠

台中市黃姓人妻去年認識林姓男子,婚外情雙方除多次上摩鐵發生性關係,還頻頻互傳曖昧訊息及生殖器相片。(情境照)

台中市黃姓人妻去年認識林姓男子,婚外情雙方除多次上摩鐵發生性關係,還頻頻互傳曖昧訊息及生殖器相片。(情境照)

2022/10/30 21:52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黃姓人妻去年認識林姓男子,婚外情雙方除多次上摩鐵發生性關係,還頻頻互傳曖昧訊息及生殖器相片,其中甚至有林男指插黃女下體的不雅照,黃女丈夫發現抓狂不甘綠雲罩頂,憤而求償,一審法官認定60萬的求償金額合理,判林男應賠償。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考慮到雙方的社會地位、收入等情狀,認為林男有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方法,不法侵害黃女丈夫配偶權,情節重大,應負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賠償精神撫慰金,而60萬元為合理賠償金額,判林男應賠償,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在去年9月間認識黃姓人妻,雙方發展婚外情,林多次邀約黃女前往摩鐵幽會並發生性關係,兩人在通訊軟體LINE上互稱老公、老婆,訊息中還提到兩人每次性關係未戴保險套,還互傳彼此生殖器官照片,其中甚至有一張照片是林以手指伸入黃女下體,且竟是在黃女家中拍攝。

而原本已察覺妻子有外遇的黃女丈夫,原本還持懷疑態度,但今年間發現後不甘被戴緣帽氣炸,將相關對話截圖、照片蒐證後,提出民事侵權損害告訴;全案在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承認侵害黃女丈夫配偶權,還理直氣壯認為黃女丈夫有權求償,卻說60萬元求償金額太高,但一審法官認定合理,判林男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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