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授被貼文指「睡女學生還用符法」 獲判賠12萬元
台東地方法院。(記者黃明堂攝)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在某大學擔任要職的教授,被劉姓婦人貼文指睡女學生還用符法,提告妨害名譽獲勝訴,再依民事求償200萬元,台東地院判賠12萬元。
劉婦與林男前為夫妻,因感情摩擦,林男訴請離婚於105年間由法官判准。林男另外結交女友,她的家族事業有成,且為教育世家,其中一位哥哥擔任大學教授。
劉婦因婚姻破碎,將怒氣出在林男及其女友、女友兄長頭上,在臉書、LINE或Messenger傳送足以貶損3人之人格名譽及在社會上之評價的訊息。劉婦貼文指林男開吊車偷貴重木,指名道姓辱其女友「討客兄、人盡可夫、腳開開錢進來、賺吃查某」,又指其兄長「叫獸、A國科會錢一直搞女學生、睡女學生還會用符法」。她的貼文還深入到大學相關的臉書社團。經3人提告妨害名譽,劉婦被台東地方法院依誹謗罪判處3月有期徒刑。
3人再循民事損出損害賠償,林男求償100萬元、林男女友求償100萬元,她的哥哥則以自己在大學任教數十年,與被告互不相識,無端遭受被告於公開網頁散布謠言,嚴重損及名譽、人格,及學術生涯上受到極大侮辱,使其家族成員嚴重蒙羞,請求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劉婦承認散布不實內容,但說自己沒有工作,沒有能力賠償。法官綜合考量,判劉婦應賠林男6萬元、林的女友8萬元、大學教授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