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大女嬰才托育一週渾身瘀青 檢方起訴惡保母請求加重其刑
台中地檢署偵結,認定馮姓保母僅因女嬰哭鬧竟動手施虐,依傷害罪及兒少法起訴,並請求法院加重其刑。(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林姓夫妻今年7月間將9個月大的女兒托育馮姓保母,未料才短短一週,卻驚覺女兒身上幾乎每天都冒出不同的瘀青傷痕,夫妻倆心疼不已憤而提告,該案最近由台中地檢署偵結,認定馮姓保母僅因女嬰哭鬧竟動手施虐,依傷害罪及兒少法起訴,並請求法院加重其刑。
據查,林姓夫妻經經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轉介,今年7月1日將9個月大的女兒送托馮姓保母,但隔天帶女兒回家發現,女兒耳朵有瘀青傷痕,原以為只是小孩愛玩碰撞難免,未料接下來幾天卻仍陸續發現女兒身上出現新的傷痕,且女兒一到保母家就會嚎啕大哭,驚覺孩子可能遭虐,心疼之餘也找上保母質問。
但保母解釋「應該是在地墊玩玩具撞到」,還稱「我熱愛保母工作,非常愛護孩子,也很珍惜自己羽毛及名譽,決不會傷害孩子跟拿自己信譽開玩笑」,但林姓夫妻對此說詞無法接受,隨即帶著孩子去醫院驗傷並提告。
檢察官查出,馮女領有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核發之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7月9日,涉嫌於其住處客廳,因女嬰哭鬧,徒手毆打女嬰右臉頰及下背部,致有瘀青傷痕,罪嫌明確,依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提起公訴,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請求法院加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