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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秉樞案確定再戰二審 新北檢認一審判太輕提上訴

    林秉樞一審成立罪名與刑期。(本報合成,資料照)

    林秉樞一審成立罪名與刑期。(本報合成,資料照)

    2022/10/25 10:52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案,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檢方起訴事實、罪名幾乎全都成立,9月底判林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的8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2年2月刑期得易科罰金79萬元;新北地檢署認為一審判決太輕,已提起上訴,林秉樞確定將再戰二審。

    林秉樞與高嘉瑜交往期間,除偷拍高嘉瑜的私密照外,還動手打人、逼她脫光衣服,並指示女秘書上網誹謗、恐嚇高嘉瑜,甚至造假銀行的交易明細炫富,新北地院今年9月30日依傷害等13罪,判林秉樞2年10月徒刑,其中,傷害罪判刑8月不准易科罰金,其餘2年2月得易科罰金79萬元。今年7月15日,新北地院已裁定林秉樞交保,由於他從案發至審理期間,已被羈押226天,若定讞仍維持原判,他只須再服刑14天即可出獄,恢復自由身。

    一審審理期間,林秉樞否認大部分犯行,法院將他送精神鑑定,確認他犯案時未受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影響,不具備刑法19條不罰或減刑要件。一審合議庭認為,檢方起訴的事實與罪名幾乎都成立,僅私刑拘禁未成立,並斥責林男透過肢體、言語、精神暴力及情緒控制方式,造成被害者心理恐慌,且否認大部分犯行,亦未和解或取得原諒,因此判刑。

    檢警調查,去年9月,林秉樞趁與高嘉瑜視訊時,以手機偷拍她的9張私密照,隔月因懷疑高與前男友馬文鈺聯絡,指示秘書到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賴清德及諸多立委的臉書留言誹謗高:「與已婚人夫上床」,或趁她上節目時以「斗內」方式恫嚇:「妳私人不堪的事情,想要被公開嗎?」等。

    去年11月11日晚間10時,林男在新北市板橋區馥都飯店房內,藉口高嘉瑜幫忙買藥不用心,反覆把她的包包丟到房外走道,並逼她下跪交出手機,再命她脫光衣物、動手施暴,更強迫她簽下指控馬文鈺竊取公帑的紙條,甚至冒用高的名義在臉書及LINE群組發言。

    同月24日,林得知副總統賴清德不會參與其母告別式,竟當眾扯掉高的帽子與口罩,拉扯頭髮逼她在靈堂前下跪磕頭道歉。同月29日,林得知週刊將報導此事又恫嚇高:「我死,妳也會死」;全案於同月30日曝光後,檢警火速拘提林秉樞並查扣隨身碟等證物並聲押禁見獲准。

    今年1月間,檢方依傷害、強制、私刑拘禁、恐嚇、妨害名譽、偽造文書、妨害秘密及妨害電腦使用罪嫌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林則祭出精神抗辯,但經醫院鑑定,他犯案時未受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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