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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礦泉水下藥害幼子誤飲 男被判刑2月

新北地院。(資料照)

新北地院。(資料照)

2022/10/19 12:3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去年12年間,洪姓男子把網路購買、含有不明成分的迷昏藥加入礦泉水中,隨意放置在桌上,其幼子不慎拿來飲用,送醫後一度有生命危險,開立病危通知,入住加護病房治療後才無大礙,洪男犯後聲稱,因與妻子離婚後發現挽回無望,心萌短念,不慎讓小孩誤飲,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洪男2個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洪男與其前妻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2人離婚後仍同居,去年12月12日下午,洪男把不明藥物加入礦泉水中,隨意放置在桌上,害得他的幼子誤飲,其前妻發現兒子叫不醒,趕緊送醫處理。

被害者因藥物過量致心搏過慢、意識改變,有生命危險,醫院還一度開出病危通知,後來進入加護病房治療後才康復,並無留下後遺症;經通報後,新北市政府對洪男提出告訴,他坦承過失傷害犯行。

法官斥責洪男身為被害人之父,未善盡家長應小心謹慎照顧年幼子女之注意義務,擅將不明液體擺放在年幼子女可輕易拿取的桌上,致被害人誤食,險些造成難以彌補傷害,所為應予非難,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判刑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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