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恆述法師做保借300萬元卻放飛不理 女信徒江寶銀詐財判刑2年
恆述法師前年爆出積欠高利貸風波,她喊冤控告女信徒江寶銀詐欺。(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恆述法師前年爆出積欠高利貸風波,她喊冤控告女信徒江寶銀詐欺,指出是江女找她借500萬元繳遺產稅,稱拿到遺產後願捐7800萬元給她弘法,但恆述沒這麼多現金,陪江女去借高利貸並當擔保,利滾利至4000萬元,業者找她討債;檢方依詐欺取財罪起訴江女,台北地院認為江女故意有借無還,有詐財犯意與犯行,今將她判刑2年,沒收不法所得372萬元。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女信徒江寶銀於2018年10月12日前往恆述住處,以公公過世、須繳遺產稅為由,持三順旅行社開立的5張支票,開口向恆述借500萬元,承諾拿到遺產後,願意捐7800萬元給恆述做為弘法之用,並開立面額7800萬元的本票給恆述。
但恆述手頭沒有500萬元現金,循友人介紹改向地下錢莊借錢,恆述陪同江女赴餐廳與錢莊的人碰面相談,錢莊認為江女財務不明,不願出借,江女拜託恆述作保,保證會如期還本息,恆述心軟,以自己名義開本票借錢,錢莊才分2筆拿出300萬元交給江女。
江女得款後避不見面,恆述為保個人信用與形象,到處調頭寸還債,多頭借貸下導致利滾利,累計積欠至4000萬元。事件爆發後,恆述提告指控實際拿錢的江女事後對她不理不睬,涉詐欺。北檢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後,今依2件詐欺取財罪,將江女各判刑1年、1年10月,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2罪並各沒收犯罪所得本息140萬元、232萬元,共37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