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偷香油錢1000元 得罪神明下場超慘
黃男等3人偷香油錢1000元,被地院和高雄高分院判關。(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市民黃姓、湯姓和吳姓3人,涉嫌結夥持凶器竊取臨水宮1000元香油錢,每人分不到400元,結果被1、2審依加重竊盜罪,分別判處7月至10月不等徒刑定讞,統統要入監服刑。
判決書指出,去年2月23日晚上近7點,黃姓和湯姓、吳姓等友人,涉嫌攜帶凶器進入苓雅區光華2路臨水宮,先在2樓「觀音殿」,由黃持螺絲起子,欲拆解功德箱竊財未果而作罷。
黃等人隨後再轉往「財神殿」,涉嫌改以前端黏貼膠帶的長棍,再由其3人輪流黏取香油錢,共竊得1000元後逃離現場。案經黃姓管理委員發現功德香箱香油錢疑似遭竊,經查看監視錄影畫面後報警處理。
苓雅分局辦案人員調閱監視器,查出黃姓等人到案說明後,依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
高雄地院認為黃、湯、吳等3人,涉嫌結夥持凶器行竊,並有竊盜、酒駕等前科,依加重竊盜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月、10月和7月,但只有湯上訴指出,他沒有撈到錢,也未分到錢,否認犯行。
2審合議庭法官調查,湯有2次竊盜前科,又否認犯案,原審量刑並無不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