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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女友炫耀手槍突走火中彈 就醫曝非法持槍判5年2月

男子向女友炫耀手槍突爆走火中彈,送醫急救仍被高雄地院判刑5年2月,併科罰金10萬元。(記者黃良傑攝)

男子向女友炫耀手槍突爆走火中彈,送醫急救仍被高雄地院判刑5年2月,併科罰金10萬元。(記者黃良傑攝)

2022/10/03 16:36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顏姓男子向友人取得一把改造手槍,一時好奇,拿出向洪姓女友等人炫耀,不慎誤觸造成槍枝走火,1顆子彈射中自己的左臂,友人緊急將他送醫搶救,幸無大礙,檢警獲報偵辦、起訴,高雄地院審結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將他判刑5年2月,併科罰金1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顏男涉嫌在去年9月間,拿出私藏1年多的1把改造槍枝炫耀,現場有洪姓女友和陳姓男友人,顏把玩時疑因不熟槍枝結構,不知槍內仍有子彈且上膛,槍枝突然走火擊發,1顆子彈打中顏男左前臂,嚇壞洪女和陳男,緊急將他送往高雄榮總急救,幸無生命危險。

警方事後接獲醫院通報,查扣改造手槍1把,改造槍枝經鑑定具有殺傷力,顏男向檢警坦承持槍,但是前年12月,綽號「阿仁」男子寄放,當時將槍枝藏於鳳山區的住處。

高雄地院審理後,法官審酌顏男坦承犯行,查出該把改造槍枝並未涉及其他犯罪,依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刑5年2月、併科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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