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冰箱中國製改黏越南製標籤 總廠長觸法獲緩起訴
大同公司家電廠張姓總廠長違法進口中國製冰箱,但士檢考量他認罪,且大同已被追稅、裁罰,給予他緩起訴機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大同公司家電廠張姓總廠長任職期間從中國採購冰箱再轉至越南貼上產地為越南的標籤,並運送回台販售,藉此規避政府禁止進口中國製冰箱的規定,總計進口5萬6723台,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定張男涉嫌妨害農工商罪,但考量他「認罪」,且大同公司已被追稅上億且裁罰百萬,給予他緩起訴1年機會,並命支付公庫2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4小時。
54歲張男從2015年5月至2019年12月擔任總廠長,同時身為大同家電廠最高決策主管。
緩起訴指,2015年6月,因大園區家電廠的冰箱生產線發生問題,張男竟從中國採購冰箱,再轉至越南貼上產地為越南的標籤,後從越南將冰箱運回台販售,藉此規避政府禁止進口中國製冰箱的規定。
總計大同公司從2016年5月9日起至2017年12月26日止,虛偽標示產地並從越南港進口來台的冰箱共5萬6723台,完稅價格共1億9473萬684元,後來是海關人員發現報關資料有問題,報請士檢、調查局共同偵辦。
士檢考量張男承認犯罪,同時深感悔悟,大同公司也被關務署裁罰並追繳稅捐1億5863萬3681元,同時遭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裁罰192萬元,因此給予張男緩起訴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