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封堂主「牛皮吹破了」!男被羈押55日 刑事補償5萬5
李男獲補償5萬5000元。(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南一名李姓男子自封信堂堂主,被檢方認定違反組織犯罪條例,聲請羈押獲准。李男見事態嚴重,辯稱自己非黑幫,而是「吹牛皮吹大破了」,獲得台南地院採信,判決無罪。李男主張被羈押55日,父母飽受驚嚇,聲請刑事補償27萬5000元,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覆審後認為5萬5000元才合理。
李男經營一間小檳榔攤,自封信堂堂主,2017年跟友人吹噓「我們信堂誰跟你很好;只要有人報信堂的,都不能動,都是自己兄弟」。檢方參酌李男平時的行徑後,認定他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嫌疑重大,向南院聲請羈押。
南院羈押庭審理期間,法官參酌被害人、同案被告、證人的證述,以及李男與他人的通訊監察譯文、現場照片,認李男以同一模式從事恐嚇危安、恐嚇取財之犯行,嫌疑重大,且否認犯罪,尚有共犯多人未到案,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勾串共犯或證人、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裁定准予羈押。
檢方而後起訴,移審南院,李男見事態嚴重,供稱自己「信堂堂主是牛皮吹大吹破了」等語,獲得法官採信,判決無罪。
李男不滿被羈押55日,聲請刑事補償,主張自己素行甚佳,受羈押期間承受極大身心痛苦,檳榔攤生意受到影響,父母飽受驚嚇,請求以每日5000元計算支付刑事補償金,55日共27萬5000元。
刑補法庭斟酌李男的學歷、羈押時為40歲、已婚育有2子、經營檳榔攤,並考量其於羈押期間所受財產損害、精神痛苦、名譽減損及人身拘束程度、無罪判決所載情節等一切情狀,認以每日補償1000元為適當,55日准予補償5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