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廢棄眷村撿電線、回收舊單車 拾荒婦被判刑
高雄市廢棄左營眷村。(資料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拾荒為生的陳姓女子去年8月間,進入左營廢棄眷村撿拾廢棄電線,以及附近停車場回收3部舊單車,被依非法侵入、竊盜等罪,判處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女子在左營眷村一帶拾荒為業,去年8月6日下午騎乘機車侵入左營廢棄眷村(國防部軍眷服務組管理),放火燒廢棄電線,拾取銅線變賣,另於去年10月5日晚間進入慈暉六村停車場,將放置於該處3部舊腳踏車拖走。
陳婦到案辯稱,進入廢棄眷村是想看看有沒有東西可以回收,且平時也有很多人去裡頭散步、拔芒果、餵食小狗、撿拾東西,並沒有看到入口處貼有公告,停車場的3部腳踏車,以為是別人不要的才會撿拾拖走。
橋頭地院審查,廢棄眷村內除國防部同意停放車輛之幼兒園員工及其內少數住戶外,無其他民眾擅闖入內,與開放任意進出、散步、運動之校園、公園有別,陳女也居住在當地,對廢棄眷村管制進出並非全然不知。
且偷竊3部單車均屬外觀完整、良好、無任何缺損之物,認定全案事證明確,判處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