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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男揪團埋伏「為情砍友」 殺人未遂罪起訴

賴嫌夥同4男埋伏,持刀、高爾夫球棒傷害林男,被宜蘭地檢署起訴。(記者蔡昀容攝)

賴嫌夥同4男埋伏,持刀、高爾夫球棒傷害林男,被宜蘭地檢署起訴。(記者蔡昀容攝)

2022/09/14 19:42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市慈航路6月發生砍人案,60歲賴姓主嫌與59歲林姓男性友人有情感糾紛,賴嫌夥同許姓等4男在店外埋伏,伺機攔車,持刀、高爾夫球棒傷害林男,檢方偵結,4男依殺人未遂、聚眾鬥毆等罪嫌起訴。

賴男疑為一名卡拉OK店女子,與林姓男子有情感糾紛,起訴書指出,賴嫌夥同許男、游男、藍男、堂弟賴男等共4人,6月9日晚間11點多,開小貨車到卡拉OK店附近巷弄埋伏,見林男搭車離開,在離店100公尺處,賴嫌等人開車擋住去路,並下車持鋁製球棒、高爾夫球棍及刀械,猛砸林男所乘車輛,並把林男從副駕駛座拉下來。

起訴書指出,賴姓主嫌持開山刀,藍男持高爾夫球棍,其餘人各持球棒,共同毆打林男,賴嫌還朝林男頭部、頸部、腳部揮砍,因林男閃躲、伸手阻擋,未丟小命;賴姓主嫌揮砍林男後,將負傷林男推落一旁溝渠,隨即與其他人一起駕車離開。

李姓路人發現林男受傷,躺在路邊,趕緊報案;林男送醫後,有右耳、右額撕裂傷、右紘骨折併橈神經受損、左腕肌腱及左小腿肌腱斷裂等傷害。

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賴姓主嫌,堂弟賴男、許男、游男則以攜帶凶器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起訴;藍男因8月6日死亡,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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