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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清潔隊員槓女隊長 抗命、狂CALL、威脅樣樣來

北院認為北市環保局解雇王姓男清潔隊員沒有問題,判王男敗訴。(資料照)

北院認為北市環保局解雇王姓男清潔隊員沒有問題,判王男敗訴。(資料照)

2022/09/14 12:3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環保局王姓男清潔隊員未經同意更換工作,又帶頭要求同事拒絕理會女隊長命令,還在一小時內撥打逾20通電話騷擾,甚至揚言「她針對我就死了...我會跟我朋友,去跟她打招呼」,王男事後被環保局解雇,但王男不服,提告確認僱傭關係存在,台北地院認為,環保局解雇沒有問題,判王男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2007年,王男受雇環保局,擔任溝渠清潔隊隊員,月薪4萬多元;王男否認不服從指揮,也沒有言語恐嚇或煽動同仁抗命,去年2月22日,環保局卻發函解雇,並不合法,請求北院判決雙方僱傭關係存在,也要在復職日前按月給付薪資並提撥勞工退休金。

環保局解釋,王男數次言語恐嚇同時不服從主管指揮,還煽動同仁抗命,已影響團隊工作紀律與工作士氣,且王男騷擾主管,害女隊長及其家人感到恐慌;另,王男曾於2010年動手毆打分隊長後,與環保局約定,若再度紀律言行不檢,環保局得解雇,因此,這次將王男解雇符合勞基法規定。

北院審理期間,女隊長作證提到,王男當時負責開公務車,她曾經和王男溝通駕駛公務車使用率過低、未實際處理清溝業務等問題,引發王男心生不滿,開始對同事提到會每天早打電話給她,結果王男真的在某日清晨5時30分打給她,也於某次假日的1小時內,連撥20多通電話給她,還要她小心開車;此外,王男為了跟蹤,也叫同事去查她家地址。

女隊長表示,其他同事多次提醒她要小心,加上她剛上任時,同事就曾提醒王男打過分隊長,所以她很害怕王男對她不利,因此,她對同仁宣布,如果要到隊部辦公室找她,需由領班跟分隊長陪同;另,某次王男趁她從辦公室出來,不斷跟隨她,連她上廁所都在外面等待,讓她備感害怕。

北院另根據同仁錄音得知,王男曾說「若要這樣老子每天透早就打電話給她,沒洪幹欸隊長就麥走嘛」,也揚言「她針對我就死了...我會跟我朋友,去跟她打招呼」。

北院認為,王男所為足以暗示要對女隊長不利,並已實際多次打電話騷擾,還詢問同事有關女隊長的停車位置,又不發一語地跟蹤,已符合勞基法中終止契約事由,另王男曾未經同意拒絕出勤,更擅自更換工作為交換公文,疫情期間又拒絕量測體溫、未正常打卡等,同樣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故認環保局解雇沒有問題,判王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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