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母又傷姐稱「願以死刑補償」 男判刑8年4月、監護4年

患有思覺失調症的張姓男子,因便秘身體不適,向母親索討香菸又遭拒,竟持水果刀狠刺其母6刀致死,連前來制止的張男姐姐也遭砍傷。(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去年12月,患有思覺失調症的張姓男子,因便秘身體不適,向母親索討香菸又遭拒,竟持水果刀狠刺其母6刀致死,連前來制止的張男姐姐也遭砍傷,他犯後認罪並稱:「願意死刑來補償母親及姐姐」,新北地院合議庭依醫院鑑定判定,張男犯案時受精神疾病影響,減刑後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及傷害罪,分別判刑8年及4個月徒刑並監護4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12月17日上午8、9時許,42歲的張男因便秘身體不適,向母討香菸遭拒後,心生不滿,竟水果刀朝其母胸腹部、大腿猛力刺入共6刀,隨後又持刀揮砍前來制止的姐姐,逼她交出香菸,張男姐姐拿菸安撫弟弟後,趕緊報案處理,而他則在旁抽菸,沒有急救或報案等動作。
張男在偵審時均認罪,並供稱:「我當時是想要插母親的肚子」,合議庭認為,張男持水果刀於近距離刺入被害人胸腹部、大腿6刀,下手甚重,犯後只在旁抽菸,沒有報案,可見他對被害人的生死莫不關心、毫不在意,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
合議庭根據醫院鑑定報告等判斷,張男犯案時受到罹患思覺失調症影響,導致判斷與控制能力顯著降低,因此依刑法規定減刑,並審酌他犯後認罪,供稱:「我願意死刑來補償我對姐姐和母親的傷害」,可見有悔意,判刑8年。
合議庭並認為,張男父母均已過世,他的姐姐亦仍未能原諒弟弟的所為,也無從擔負協助就醫或予以照顧,若無適當處遇,將無人可監督張男長期服藥與定期返診情形,為了避免張男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確有施以監護處分必要性,因此諭知張男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