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母校國小警衛猥褻 她與父拒60萬和解「要惡狼入獄反省」
擔任國小警衛的蕭男,於校內強行猥褻返回母校的少女小芳,小芳父女拒絕60萬元和解金,要讓惡狼入獄。(示意圖)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蕭姓男子是保全公司派駐彰化縣一所國小學校的警衛,卻在去年在校內教職員辦公室,對返回母校的少女小芳(已畢業、年近14歲)強制猥褻,小芳返家後告知長輩而曝光,彰化地院一審依對未滿14歲少女犯強制猥褻罪,判處徒刑3年,蕭男上訴二審,宣稱自己是中低收入戶,又積欠卡債,但他願意賠錢60萬元和解,聲明減輕量刑,不過,法官聯繫小芳父親,獲得「我與我女兒都不想與被告調解」答覆,二審駁回蕭男上訴,維持3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蕭男擔任國小警衛(案發後已解職),小芳(化名)是這所國小已畢業約2年的校友,去年4月2日上午,小芳在清明節連假時返回母校,於教職員辦公室向蕭男打招呼,蕭男竟於辦公室內伸狼爪,當時僅兩人,沒有其他人在場之際,蕭男以手碰觸小芳身體,還用舌頭舔小芳的私密處,小芳返家轉告同學與長輩。
彰化地檢署依對未滿14歲少女強制猥褻罪起訴,聲明法院判刑3年4月至4年6月,不過,彰化地院一審考量他是中低收入戶,已婚且育有3子,其中2名已成年、1名未滿18歲,案發時與妻兒同住、每月須償還卡債約3900元,經濟狀況不好,法官沒有接受檢方具體量刑,僅對蕭男判處徒刑3年。
蕭男上訴二審,指他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善,非十惡不赦之壞人」,願意賠償60萬元,希望法院能協調雙方和解,之後,再給他減輕量刑或宣告緩刑,讓他不用入獄蹲苦窯。
不過,法院聯繫小芳父親,收到「我與我女兒都不想與被告調解」、「經與我女兒商量後,仍然不同意與被告(蕭男)調解或洽談和解」答覆,也就是不和解,堅持要讓蕭男入獄反省,法院尊重小芳父女的意見,駁回蕭男上訴,維持3年的判決,可上訴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