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擄殺通訊行甜姐兒判無期徒刑 被害人丈夫:失望
死者丈夫(左)。(資料照)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去年發生在屏東縣的跟騷殺人案今天宣判,嫌犯黃東明一審依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被害人家屬初步表示失望。
去年4月屏東市55歲獨居男子黃東明,疑追求通訊行曾姓美女不成,竟然開車一路從屏東市跟蹤到萬丹鄉大昌路段,猛力撞擊曾女機車造成曾女受傷,再強拉上車擄走,載運到屏東市水源街的一戶空屋內,造成曾女傷重死亡。該案引起廣大關注,並促成跟騷法立法。
被害人家屬先前即表達希望法官判黃嫌死刑,記者在今日宣判後致電死者陳姓丈夫,他表示,還是會失望,但要再和律師討論一下,稍晚再表達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