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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區狂飆釀1死2傷 駕駛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簡男疑似車速過快發生車禍,釀1死2傷,士檢今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資料照)

簡男疑似車速過快發生車禍,釀1死2傷,士檢今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資料照)

2022/08/24 19:43

首次上稿 15:10
更新時間 19:4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39歲簡男今年3月駕駛黑色轎車行經台北市士林區士東路與芝玉路路口,疑似車速過快又失控,衝撞走在斑馬線上的60歲謝婦等3人,造成謝婦喪命,17歲廖姓、吳姓女高中生骨折,士林地檢署偵結,今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簡男,並建請法院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

今年3月18日晚間近7時,簡男開車撞到路人。警方初步調查,簡男並未酒駕,初判為超速失控肇禍,警詢時,簡男供稱自己是網頁工程師,案發時他身體不適,想趕快返家休息,不知道當下時速。

至於被撞謝婦當下已無心跳,經送醫搶救仍不治,兩名女高中則多處骨折。

當天事發後,天母地區一帶的網友熱烈討論,有人指出「有台深色的轎車很恐怖,經常在飆車」,也有網友稱「根本就是慣性飆車」,更有人懷疑簡男就是「德東(德行東路之意)飆車王」。

起訴指,簡男接受偵訊時供詞反覆,一度否認超速,後來又改稱懷疑自己確診、呼吸困難,想要趕快回家;他甚至還說,3位被害人如果有看路繼續往前走,就不回出現在他的車子前方。

2名被撞少女則證稱,當下走在人行穿越道上,連聲音都沒聽到,就突然被撞飛到分隔島上。另名車主也提到,簡男當下突然超他的車,依雙方車速判斷,簡男的時速應該有80公里以上,還可以聽到簡男加速時的引擎聲浪。

檢察官認為,簡男當時的煞車痕長達35.5公尺,故可推估,簡男煞車前車速約莫時速80公里,已明顯超速,並參酌沿路監視器畫面、行車記錄器光碟,以及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等,認定簡男涉嫌過失致死罪。

檢察官也提到,簡男害2名少女被迫脫離校園,一再承受手術、復健之苦,未來更要長期忍受雙足恐怕無法回復正常機能的煎熬,並造成謝婦無端慘死輪下,使謝婦家屬肝腸寸斷。

檢察官同時考量,簡男至今未對被害人或其家屬做出任何實質賠償,又一再飾詞狡辯,足認毫無悔意,另經調查簡男先前的用車情形,可知簡男曾經在高速公路上恣意駕車,故建請法院判簡男3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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