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嫌不工作養家 林信吾母親失望:自己做的事要自己負責
林信吾8月13日南下到高市警局鳳山分局南成所報到。(讀者提供)
首次上稿 8-23 23:18
更新時間 8-24 05:50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台南殺警凶嫌林信吾8月13日曾南下高雄市鳳山區探望母親,但母親到台南幫女兒照顧小孩,未碰到面;警方查出林母的戶口寄在里長家,透過電話協助母子聯繫上,林母失望林男不工作養家,還犯下殺警案,認為「自己做的事要自己負責」。
凶嫌林信吾於法務部明德外役監獄服刑,申請獲准8月13日至15日到鳳山區探望母親,13日下午3時40分乘計程車到鳳山警分局南成派出所報到,還求助警方詢問母親的電話,當時警方查出林母寄戶口在里長家,找來里長詢問,再轉提供給林男,里長與林男未碰面。
林男隔天回台南找母親,15日上午9時稱要回監獄,不料直到下午2時仍未返監,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當晚6時傳真鳳山警方,通知林男未依規定時間返監,鳳山警方半小時內完成查訪,依規定回報未發現母子行蹤。
里長說,林母原本在里內租房子,後來房東不願續租,也不讓她寄戶口,他看林母是獨居老人,當清潔工貼補生活費,每個月靠老人津貼過活,才好心讓林母寄戶口,近來林母回台南幫女兒照顧孩子,他多次請林母遷走戶口,但林母稱女兒不讓她遷入戶口,所以才一直未從里長家遷出,如今殺警案事態嚴重,這次會請林母遷出戶籍。
昨天媒體透過里長訪問到林母,她稱,管不動林信吾,反問,如果林信吾聽話,還會發生這種事嗎?平時罵不回話,只是靜靜挨罵,勸林信吾找工作未果,賺錢也沒拿回家,迄今從未養過她,還犯下殺警案,「自己做的事要自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