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化財報致遠航8億呆帳 遠航前副總吳勇璋、吳哥航空負責人樓文豪發監
吳哥航空負責人樓文豪。(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遠東航空前財務處副總經理吳勇璋、柬埔寨吳哥航空負責人樓文豪、韓澳旅行社負責人石清榮等人,合謀以保證機位銷售的假合約美化遠航財報,造成遠航8億多元呆帳,吳勇璋被判刑2年10月、樓文豪2年6月、石清榮1年2月並緩刑4年,3人均定讞;吳、樓2人今已赴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
同案被告遠航前董事長崔湧於2009年潛逃美國,2015年在美國死亡,一審判公訴不受理確定。遠航前董事長胡定吾,一審、二審都獲判無罪,適用速審法於二審無罪確定。前總經理陳尚群也潛逃美國,未歸案。
判決指出,2005年間,遠航因營運績效不佳,吳勇璋為了確保遠航股價及避免每股淨值下跌,假造資料由遠航與吳哥航空及樓文豪經營的旅行社,分別簽署從台北到柬埔寨、高雄到韓國首爾的「保證機位銷售合作」等假合約,美化遠航財報。樓文豪的吳哥航空也積欠遠航鉅款,但吳勇璋未積極催討,反而同意收取吳哥航空開立的遠期支票,吳哥航空跳最終票倒閉,造成遠航的呆帳8億2423萬餘元。
一、二審判吳勇璋7年、樓文豪6年6月,經14年纏訟,高院更二審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減刑判吳2年10月、樓2年6月,石清榮判1年2月、緩刑4年,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或沒收。吳、樓分別提上訴,石未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事實認定與法條適用無誤,且已以速審法等規定予以減刑,判決未違背法令,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