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打滑碰撞法拉利傷重不治 開車電商總座無罪理由出爐
男大生騎車打滑衝對向撞上法拉利。(翻攝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匯聚科技精品家電總經理郭永福,5年前駕駛法拉利GTC4Lusso超跑,準備到五指山上喝咖啡,途中行經新北市汐止汐萬路三段彩虹橋時,逢蔡姓男大生失控打滑、逆向直衝而來,經碰撞,蔡男傷重不治。士林地院認為,即便郭男沒有超速,也沒有足夠的煞車距離迴避碰撞,今諭知郭男無罪。可上訴。
士院指,根據檢察官舉證,雖能證明郭男超速違規,但因郭男與藍男當下僅相距21.84公尺,而藍男以時速52公里失控滑進藍男的車道,因此,即便郭男以符合限速的40公里行駛,仍無足夠煞車距離迴避碰撞,依舊可能造成藍男遭碰撞而死亡,故依罪疑唯輕原則,諭知郭男無罪。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2017年12月20日下午2時許,郭男開法拉利沿新北市汐止區汐萬路三段前往五指山,卻疏於注意撞上蔡男;蔡男雖經送醫急救,同日下午4時許仍宣告不治。
檢察官偵查時,郭男否認過失責任或有超速情形;他強調,當時逢上坡也準備過彎,是蔡男騎車過快打滑逆向,才會發生車禍。
檢察官將車禍送交逢甲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鑑定,報告指出,無論郭男或蔡男均有超速行為,因而認定郭男涉嫌過失致死罪,但符合自首規定,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士院審理時,郭男堅稱自己沒有超速,也指蔡男侵犯他的車道。蔡母哽咽說:「希望人的生、死都要無冤」。公訴檢察官則請士院審酌郭男否認超速,顯見沒有悔意,難認犯後態度良好,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