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林嫌自外役監返家逾時未歸 矯正署長:有通報、函送偵辦
法務部矯正署長黃俊棠針對林姓受刑人返家探視逾時未歸一事表示,矯正署在第一時間已經通報相關單位,並將林嫌移送,至於為何沒有公告周知,他表示,礙於個資法規範。(記者陳恩惠攝)
〔記者陳恩惠/桃園報導〕在台南犯下雙警命案的嫌犯林信吾,在案發後17小時於新竹落網,法務部矯正署長黃俊棠親自說明,林姓受刑人是依照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辦法,本月13日下午2點返家後,本應15日下午返家,卻逾時未歸,明德外役監隨即聯絡家屬,並通報高市警鳳山分局、南市警佳里分局協尋,同時依脫逃罪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針對外界質疑,受刑人脫逃為何沒通公告周知,黃俊棠表示,礙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不方便在官網上公告,至於將來是否會對此改善,這部分仍有待討論。
針對林姓受刑人為強盜犯的身分,為何能在外役監服刑,黃俊棠說明,根據外役監條例遴選辦法第四條規定,遴選規範中除脫逃、毒品、家暴、性侵皆排除外,其餘罪責是符合遴選外役監條件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