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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允恭私密照外流 妻代遞狀控告前記者女友求償1元

蔣婕妤(見圖)今代丈夫丁允恭到北院提告,並向丁的前女友求償1元。(記者溫于德攝)

蔣婕妤(見圖)今代丈夫丁允恭到北院提告,並向丁的前女友求償1元。(記者溫于德攝)

2022/08/18 12:0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期間,與擔任記者的前女友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被監察院彈劾後,由懲戒法院判決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丁允恭趕在民事訴訟2年提告期限屆滿前,由妻子蔣婕妤代為赴台北地院遞狀,就女記者偷拍丁睡覺照片,並提供給媒體爆料一事提起民事告訴;蔣女強調,女記者此舉已構成性騷擾,求償1元。

蔣女稍早受訪稱,丈夫丁允恭目前在民間公司上班,因此今天由她代為遞狀,而丈夫會提告是因為監察院認為先生在臉書上傳與女記者在餐廳的合照,構成性騷擾,但經懲戒法院審理後認定,照片沒有性騷意味,監委紀惠容卻仍認為構成環境性騷擾決定上訴,導致他們夫妻兩年來不得安寧。

蔣女強調,女記者向週刊爆料時所提供的2張照片,1張是女記者與丁允恭都裸露身體的畫面,另1張則是丁允恭正在睡覺,因此,既然監院認為PO出餐廳的合照算性騷擾,那女記者所公布的照片也害丈夫必須辭掉工作,並引發網路霸凌,同樣構成敵意環境性騷擾,決定提告求償1元。

蔣女最後說:「我們要的不是錢,要的只是公道」,過去選擇隱忍是為了不要浪費社會資源,卻換來更多騷擾,因此,未來只要有汙衊、抹黑指控,都會提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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