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遭槍擊案二審宣判!寶和會施俊吉判16年、槍手劉丞浩15年半
高等法院今宣判館長槍擊案,依殺人未遂罪將槍手劉丞浩(前排左一,藍黑衣服)判刑15年6月、規劃槍擊案的寶和會組長施俊吉(前排白衣)判16年徒刑,均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當街遭槍擊案今日二審宣判,新北地院合議庭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判處槍手劉丞浩16年,規劃槍擊案的寶和會幹部施俊吉18年6月,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均酌減刑期,改判劉承浩15年6月、施俊吉16年徒刑,全案均可上訴。
陳之漢未出庭聆判,在押的劉丞浩、施俊吉均被提訊到庭聆判,2人還押時,被媒體詢及是否上訴、對判決看法均未表示意見。民事部份,陳之漢向劉、施求償包含醫療費、精神賠償費共2千萬元,尚審理中。
全案寶和會長林修伯、副會長梁智勝等人則因指揮或參與犯罪組織,分別被判處1年徒刑,另有同案被告另被依參與組織犯罪遭判刑。
檢警追查,寶和會主要從事恐嚇取財、酒店圍事、詐欺等犯罪活動,亦接受他人重金委託買凶殺人,這項任務由施俊吉「操盤」,還負責支付安家費及協助選任律師等,幫會高層甚至會透過民意代表,到監所辦理特見槍手。
檢方認定,陳之漢因經營健身事業並跨足其他商品買賣惹來殺機,幕後影武者決定買凶殺人,寶和會接手後,交由施俊吉規劃,選定劉丞浩為槍手,劉先進行環境勘查以及摸陳之漢胸部等,製造犯案動機,隨後於2020年8月27日前往狙殺館長。
劉從台北市內湖搭計程車,到成吉思汗林口旗艦館埋伏171分鐘,8月28日凌晨2時21分見館長步出健身房走上座車,持制式手槍朝他頭部、身體連開3槍,陳舉起右手蜷曲身體抵禦,仍中彈倒地,強忍疼痛開直播,引發社會震驚。
劉犯案後直奔警局投案,稱不滿館長指控他性騷擾,害他遭肉搜才犯案,但他犯後鎮定應答及找知名律師等行為,檢警研判全案是精心策劃的犯罪,追查出寶和會主導犯案,並於案發後交付25萬元給劉丞浩指定的債主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