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國小女兒同學伸魔爪 惡男猥褻幼女罪判刑
對國小女兒同學伸魔爪,惡男被新竹地院依猥褻幼女罪判刑。(情境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徐姓男子明知就讀國小的女兒同學小美(化名)未滿14歲,竟趁小美到他家與女兒過夜時,連續多次伸手強摸下體,新竹地院依強制猥褻幼女罪,處有期徒刑3年1月。
法官調查,去年10月14日小美放學後,與同學一起返回對方住處過夜,預計週末出遊,事後晚間同學父親徐男在住處喝酒,小美與同學同房休息,徐男下床後躺在小美身旁,不顧小美推開、掙扎,先強行在短褲外撫摸下體,後又將手伸進內褲內撫摸生殖器。
徐男女兒發現當場斥責後,二人雖將徐男趕回床上,一段時間後徐男又再下床,強制撫摸觸碰小美生殖器,均遭推開抗拒,此種情形來回約有4次。後來小美無法忍受,與同學一同躲進廁所數分鐘,徐男才罷手。
法官審酌徐男為逞一己之慾,竟為本案犯行,侵害女童性自主權,欠缺對他人應有之尊重,對小美造成難以抹滅之心理傷害與陰影,本當從重量刑。惟念及徐男坦承犯行,表達悔悟之意,並與小美父母調解成立,履行賠償之責,且未造成其他身體上之嚴重傷害,最後依對未滿14歲女童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3年1月。
法官同時請小美父母,麻煩對小美多費點心,為人父母真的辛苦了,大家都希望小美能在經過心理治療並遠離過去環境以後,能夠很快的重拾自信,並回歸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