揮手示意員警不用唸了 原來他曾因酒駕服刑「很熟程序」
洪男揮手示意員警不用宣讀權利了。(民眾提供)
〔記者洪臣宏/高雄報導〕高雄市仁武分局巡邏員警一大早攔停單手騎機車洪姓男子,聞到身上濃厚酒氣,酒測值0.35mg/L超標,員警向他宣讀3項權利時,洪男搖手示意不用唸了,原來他曾酒駕入監服刑,對相關過程相當熟稔,警斥:「罰不怕!」
大華派出所員警6日上午6時許,巡經鳥松區松藝路段,見一男子單手騎乘重機車,警方上前提醒洪姓駕駛人注意安全時,聞到61歲洪男身上散發濃厚酒味,他起初辯稱前一晚飲酒,經實施呼氣酒測超過法定標準值,洪男始坦承早上運動時有飲酒。
警方向洪男宣讀3項權利時逕行逮捕時,洪男還向警方揮手示意,表示無須再講,原來洪男曾於2020年因酒駕入監服刑一年,但出獄後還是罰不怕,再被警方查獲酒駕,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