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億名醫」被控同居「乾妹」 法官判2117萬元給前妻
王女指控,丈夫蘇男與「乾妹」郭女購屋同居,每年出國旅遊,同房同宿,在外互動親暱猶如夫妻,違背倫常,也侵害其配偶權,造成她精神上莫大的痛苦。(情境照)
首次上稿 08-05 23:59
更新時間 08-06 06:1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蘇姓名醫與妻子王女離婚,卻被王女指控應給付她剩餘財產分配2000多萬元,另以2人有婚姻關係期間,蘇男竟與「乾妹」郭女互動親暱猶如夫妻,侵害其配偶權,求償90萬元。蘇男反駁,他在醫院工作23年收入近2億元,全部交給妻子管理,遭她侵占近2100萬,應免除調整婚後財產;他與郭女也無私情。高等法院判決蘇男應支付剩餘財產分配2027萬元,以及侵害配偶權的90萬元,共2117萬元給前妻。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女和蘇男結婚30多年,育有3名子女,婚後擔任全職家庭主婦,操持家務及照顧子女。2人去年2月離婚。
王女主張,其婚後財產合計449萬元,蘇男是高收入的醫生,其婚後剩餘財產近6000萬元,兩人剩餘財產差額達5400多萬元,她有權請求蘇男給付剩餘財產差額的2分之1,應支付夫妻剩餘財產2600多萬元給她。
她也指控,前幾年開始,丈夫蘇男與名義上的「乾妹」郭女在台北市購屋同居,每年出國旅遊,同房同宿,在外互動親暱猶如夫妻,違背倫常,也侵害其配偶權,造成她精神上莫大的痛苦,應支付精神慰撫金90萬元。
蘇男則反駁說,他婚後辛勤工作養家,之前在大型醫院工作20多年收入近2億元,全部交給妻子王女管理,她卻利用管理之便,侵占他的薪資近2100萬元,經他計算該基準日的婚後財產為3155萬元,婚後債務為4000多萬元,並無剩餘財產。退一步而言,若認定他的婚後財產較多,王女已侵占其財產近2100萬元,應視為先行分配剩餘財產,應免除其分配額。
蘇男也說,郭女是工作夥伴,他們僅有兄妹情誼,並無男女私情。
台北地院審理,僅判決蘇男應給付王女295萬多元。兩造均不服,各自提起上訴,王女要求蘇男應再給付2400多萬元,蘇男則要求判決王女敗訴。
高等法院審理認定,兩造剩餘財產差額為4054萬多元,王女有權請求蘇男給付剩餘財產差額2分之1,即2027萬元。
至於王女提出蘇男和郭女的合照,主張2人有不當交往一事,高院發現,蘇男在照片中或摟抱郭女,或從背後摟住郭女腰部,或貼身,或勾手倚偎,狀似熱戀中的男女,加上2人從2009年6月到2016年2月間,入出境均為34次,而且時間相同,蘇男也自承出國為節省費用,均與郭女住同房。高院法官認定2人已超出一般兄妹情誼,及男女交往應有分際,經考量蘇男為高收入者、高社經地位,而王女婚後為全職家庭主婦等因素,判蘇男應給付精神慰撫金9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高等法院審理認定,雙方剩餘財產差額為4054萬多元,前妻有權請求名醫給付剩餘財產差額2分之1,即2027萬元。(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