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點師變「製毒師」認罪緩刑 支付公庫30萬、服勞務240小時
天母知名甜點負責人栽種大麻。(記者溫于德翻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位在北市天母知名甜點負責人盧男,在住處栽種大麻起訴,士林地院考量盧男認罪,依製造第二級毒品未遂罪判刑2年,緩刑5年期間須付保護管束,並應支付公庫30萬元,另須服義務勞務240小時。可上訴。
據悉,現年43歲的盧男是台商第二代,他先靠著投資烘焙坊累積經驗,再到日本大阪的甜點學校學習手藝,返台後花費數百萬元創業,由於其製作的甜點美味,很快在天母一帶打響名號,未料,前年爆出製毒。
判決指,前年11月間,盧男在酒吧向一名外籍人士取得10顆大麻種子,並自網路上學習栽種大麻的技術知識,再經購買種植大麻的設備與肥料後,於家中種植大麻,待大麻葉成熟後,原本想透過陰乾或風乾大麻葉達盪可以施用的程度,但他乾燥大麻葉失敗,並未製成。
士院審理時,盧男承認購買大麻,合議庭認為他漠視政府制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杜絕毒品犯罪的禁令,必須受到一定程度的刑事非難,但考量他認罪,且栽種、製造大麻的規模及數量不多、時間也不長,也只是為了自己施用,依法判刑同時給予緩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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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母知名甜點負責人栽種大麻。(記者溫于德翻攝)
天母知名甜點負責人栽種大麻。(記者溫于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