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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崩潰!撞見老公穿內褲與女大生同室還硬了 腥夫辯:討論作業

結婚10年的丈夫經常與所雇用的女大生,以進修、討論作業為由在住處偷情。(情境照)

結婚10年的丈夫經常與所雇用的女大生,以進修、討論作業為由在住處偷情。(情境照)

2022/07/28 08:28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人妻指控,結婚10年的丈夫經常與所雇請的女大生,以進修、討論作業為由在住處偷情,曾經被她撞見老公在女大生身邊只穿一條內褲,下體還是勃起狀態,憤而對女大生提告求償50萬元,橋頭地院判被告賠償1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姓人妻指控,她與老公婚後育有2名子女,林姓女大生2019年間與丈夫相識後,便常常以進修、討論作業為由出入家中,丈夫還雇用她,利用進修、職務之便交往、多次同居一室及發生性行為。

楊女指出,去年10月15日她進入住家樓下之辦公室時,親眼見到老公在被告身邊只穿一件內褲,下體還是勃起狀態,讓她痛苦萬分,經診斷患有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急性壓力反應、適應性失眠症等病症,請求被告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求償50萬元。

楊女丈夫一度辯稱兩人只是討論作業,否認在工作室偷情,但林女自知紙包不住火,坦承確曾與原告之丈夫交往,但並未在外同居,她迄今仍與父母同住,已深知悔悟,目前仍為學生,需仰賴母親資助生活費用,無法負擔高額之賠償。

橋頭地院參酌兩造身分地位、職業、教育程度及經濟能力、原告已與丈夫50萬元調解,認原告請求被告賠償應以15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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