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霸凌!中年阿伯偷摸女服務生臀部 同桌還嘻笑戲弄

張姓中年男子在餐廳偷摸女服務生臀部,還立即轉身當做沒事發生,其他同桌友人則嘻笑回應。(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張姓中年男子一行人去年9月深夜至北市某餐廳續攤,竟在年輕女服務生的背後比劃其身材,張男更起身偷摸她的臀部,還立即轉身當做沒事發生,其他同桌友人則嘻笑回應,被害服務生不甘受辱提告,但張男竟堅稱未偷摸被害人臂部,不過,店內監視器將性騷擾過程「全都錄」,成為鐵證,一審痛斥張男為惡質的「性別霸凌」,依性騷擾防制法重判張男6月徒刑;張男上訴後認罪,並與被害人和解、賠償,高等法院今改判6月徒刑、緩刑2年,需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
判決指出,張男等4人均為中年男子,去年9月29日晚上10時30分至北市一家餐廰續攤,20多歲的被害服務生被指派專門服務張男等人。
當被害服務生背對張男等人操作店內點餐機時,張男和友人卻在被害人身後比劃、並大聲談論她的身材,此時,張男起身走向被害人,公然偷襲穿短褲的被害人臀部,她感覺遭到性騷擾立即轉身欲質問張男時,張男卻故意轉身背對她,對其質問充身未聞,同桌友人見狀仍嘻笑回應,戲弄被害人意圖明顯。
被害人考慮到現場用餐客人多,無法立即報警,因此強忍怒氣,稍後才向主管報告遭性騷擾,主管立即調監視器查看,果然發現張男偷摸被害人臀部的過程,還發現張男同桌友人另有對其他女服務生做類似行為,只是都未摸到臀部,因此其他女同事都未反應。被害人檢具監視器光碟後,對張男提告性騷擾。
張男否認性騷擾,辯稱當時喝了酒,只是對被害人做了不適當的惡作劇,但是「我不是在非常主動惡意的情形下做的」、「我堅信我的人格,肯定沒有摸到告訴人的臀部」,並批評被害人是事後調監視器才看圖說故事,現場友人可以做證。
同桌的吳姓友人則回護張男,證稱張男只是想開玩笑,他未看到張男摸被害人臀部,加上提告的女服務生並無反應,整個事件應該是張男沒有摸被害人的臀部。
台北地院當庭勘驗監視器錄影光碟,確認張男全部是說謊,錄影光碟清楚錄到張男偷摸被害人臀部的過程,而且是故意的犯行,而當被害人質問為何偷摸其臀部時,張男僅略為鞠躬,就繼續和同桌友人聊天。
北院認定,張男等人都是4、50歲以上的中年人,張男偷摸年輕女被害人的臀部,立即轉身背對她,對其質問充耳不聞,加上同桌友人還嘻笑回應,認定「這種性騷擾行為是公然戲弄被害人」,已不僅是單純的性騷擾,而且是「性別霸凌」,而且是性騷擾中最主動惡意的一種犯行,使得被害人從此服務客人時擔心背後遭性騷擾而容易感到焦慮,還為此而到醫院身心科就醫服藥,加上張男犯後態度惡劣,因此從重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還可上訴。
北院並在判決書註明,若此案上訴,建議二審法院,如果張男未和被害人和解,不宜輕判,「以維護司法對於職場性騷擾、性別霸凌零容忍的司法形象」。
張男果然如預期般提起上訴,不僅認罪,並和被害人和解,也達成賠償條件,請求輕判,高等法院審酌兩造已和解、張男亦須賠償被害人,改判他6月徒刑、緩刑2年,需接受6小時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