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傳虐童案 張麗善:縣府已提出獨立告訴
雲林縣長張麗善。(資料照)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雲林傳虐童案,2歲半男童疑遭母親及其男友虐待,身體多處掐痕、菸蒂燙傷疤痕、咬痕、瘀傷、眼結膜出血,雲林縣府社會處接獲通知,通報雲林地檢署「雲林地區婦幼保護聯繫平台」,並將男童的母親柯女及男友許男拘提到案,訊後以聲請羈押獲准。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針對本案已在上週五行文地檢署,同時提出獨立告訴。
雲林地檢署指出,今年5月家住屏東的柯女在帶著2歲半兒子到雲林麥寮找許男,2人住宿在汽車旅館內,不僅沒照顧孩子,竟涉嫌以燃燒中的菸蒂灼燙被男童的皮膚,還以牙齒咬住孩子臉頰,徒手大力捏掐皮肉,造成男童身體多處掐痕,大腿、小腿等多處有菸蒂燙傷疤痕,臉頰有咬,額頭、眼睛、手臂等多處瘀傷,甚至眼結膜出血。
張麗善在臉書發文表示,社會處在上週五已掌握該案,與各單位積極配合介入,小男孩不僅遭到菸蒂燙傷,還被打得渾身是傷,真的是太可惡。
張麗善指出,外婆發現後報警處理,雲林地檢署拘提涉嫌虐待孩子的親生母親與同居人,今天已經以違反兒少法聲請羈押獲准;這名小男孩則由社會處緊急安排治療與安置,已在我們的保護之下。她強調,任何虐待孩子的行為絕對不能被接受,一定要嚴懲。縣府已在上週五行文地檢署,並同時提出獨立告訴,絕不會漠視。
所謂獨立告訴,是以自己的名義提告,無庸受直接被害人意思拘束而言;縱使直接被害人撤回告訴,亦不影響直接告訴人的告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