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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資港商2員工違法在台執行業務 認罪獲緩起訴

中資香港商硅谷數模科技公司滕姓女經理、鄭姓男協理,未經台灣主管機關同意在台從事營業活動,士檢考量兩人認罪等情,均給予緩起訴1年。(資料照)

中資香港商硅谷數模科技公司滕姓女經理、鄭姓男協理,未經台灣主管機關同意在台從事營業活動,士檢考量兩人認罪等情,均給予緩起訴1年。(資料照)

2022/07/18 14:4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中資香港商硅谷數模科技公司滕姓女經理、鄭姓男協理,在台進行IC測試業務,士林地檢署認定兩人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條例,但考量兩人沒有前科,犯後承認犯行,也非公司負責人,造成的危害也不大,均給予緩起訴1年,並須分別向公庫支付各50萬元台幣。

至於已逃匿硅谷數模科技在台辦事處楊姓登記負責人,同時身為中國某半導體公司的首席戰略官,士檢將另行通緝。

緩起訴指,硅谷數模科技主要從事通訊、顯示等設備內置晶片(即IC)設計業務,滕女負責管理硅谷數模科技在台灣辦事處並推銷IC產品,鄭男則負責針對硅谷數模科技的IC產品,為客戶編輯晶片內客製化指令集,使晶片及客戶產品能順利運作,業務也屬IC設計及研發範疇。

士檢認為,滕、鄭明知中國地區的營利事業,在台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以從事業務活動,竟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條例規定,在台從事營業活動。

但士檢考量兩人承認犯行,也都沒有前科,犯後承認犯行,也非公司負責人,造成的危害也不大,均給予緩起訴1年,並須分別向公庫支付各50萬元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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