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開鍘卻一個動作出包 TVBS確定免罰20萬元
NCC開罰,卻因諮詢會議人數未達法定人數,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TVBS免罰20萬元。(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TVBS新聞台2020年間反覆播放新店隨機殺人案的行凶畫面,逾越普遍級規定,召開「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決議依衛星廣播電視法開罰20萬元。TVBS不服,興訟抗罰,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現諮詢會議成員僅14人,未達法定的19人,組成違法,判撤銷罰單,日前獲得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全案確定。
2020年3月間發生新店隨機殺人案,一名無辜騎士慘遭男子王秉華持利刃殺害,TVBS新聞台在「上午10點新聞」節目中,以「直播主刺死無辜騎士恐逃亡遭法院羈押」為新聞,重複播放王男持刀作勢刺向騎士的畫面,且相關畫面局部後製處理,配上記者口述及文字說明。
NCC側錄後,認定該節目的製作方式導致觀眾能辨識兇嫌行兇過程,已逾越新聞報導畫面應符合普遍級的規定,決定召開「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討論,會末決議依照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8條、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第3條及第11條規定,並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裁處違反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案件裁量基準」,同時考量TVBS此次違法等級為普通,且2年內曾因相同違法事證被裁罰1次,決議裁罰20萬元,應立即改正。
TVBS不服,興訟抗罰。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開罰當天的諮詢會議只有14名委員,出席者則為13人,惟依照諮詢會議設置要點第7點規定,NCC應遴選19名諮詢會議委員與會,且須19名委員中至少2分之1出席始得開會,文義上並無授權NCC主委得自行裁量決定委員人數的意思。
北高行表示,NCC僅遴選並通知14名諮詢會議委員出席,與諮詢會議設置要點第7點規定的19人,相差達5人;而當天實際出席13名委員中,認定TVBS該則新聞違法及未涉違法的差距僅有3票,如果NCC確實遵照諮詢會議設置要點規定遴選並通知19名諮詢會議委員出席,則投票結果是否仍維持開罰20萬元,實有疑問。
換言之,漏未遴選並通知5名諮詢會議委員的瑕疵,已達足以變動該次會議決議的程度,NCC違反諮詢會議設置要點第7點規定,有違平等原則,因此該次諮詢會議作成的處理建議即不具參考價值,NCC在多元意見尚未蒐整齊備的情況下作成原處分,被北高行認為有判斷上的遺漏,判決撤銷。
NCC不服,提起上訴,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NCC未依照設置要點的規定通知19名委員出席諮詢會議,確有違誤,且可能導致結果翻盤,故日前判NCC敗訴,TVBS確定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