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跟紅粉知己到摩鐵「停留」1小時 姑姑傻眼「被生病」
林姓女子與人夫到摩鐵「逗留」一小時,竟把姑姑推上火線。示意圖,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白姓男子和林姓女子是多年好友,兩人關係密切讓白妻吃醋不已,日前白妻從丈夫車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兩人到摩鐵「停留」一小時,白妻怒告求償50萬元,林女推稱是白男的姑姑身體不適,他們載姑姑去摩鐵休息,還說可以請姑姑出作證,當法官要傳姑姑出庭時,林女又「縮回去」,因此被法官認定與常情有異,判林女應賠8萬元。
判決指出,白姓男子和妻子結婚多年,妻子不滿丈夫跟林姓女子來往密切,丈夫卻說他跟林女之間清清白白,白妻不信,偷偷蒐證,果然從從丈夫車上的行車紀錄器發現兩人到摩鐵「停留」一小時。
白妻認為兩人私下到摩鐵幽會,已侵害她配偶權益,除了向林女提告求償50萬元,更與白男離婚;鳳山簡易庭審理時,林女辯稱,當天是白男的姑姑從北部南下高雄探視白父,順便去看土地投資,她陪著白男和姑姑一起去看土地途中,姑姑身體突不適,才會臨時找間摩鐵進去休息,強調是三人一起到摩鐵,不是兩人私下幽會。
林女還說如果法官不信,可以傳喚姑姑出庭作證,結果法官真的要傳姑姑出庭時,林女又「縮回去」,因此法官認為如果姑姑真的身體不適,應該去就醫而不是去摩鐵休息,林女說詞與常情有異不足採信,因此認定她和有婦之夫上摩鐵侵害配偶權益,判她應賠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