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搶礁溪銀樓開槍傷老闆頭部 殺人未遂等判7年

    陳男到宜蘭礁溪一家銀樓開槍行搶。(資料照)

    陳男到宜蘭礁溪一家銀樓開槍行搶。(資料照)

    2022/07/13 16:23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礁溪鄉去年10月發生歹徒開槍搶銀樓案,銀樓老闆頭部遭子彈擦傷,警方赴花蓮逮回陳姓嫌犯,宜蘭地方法院判決,陳男犯非法持有改造手槍罪、殺人未遂罪,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攜帶兇器竊盜、竊盜罪,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

    宜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陳男住在花蓮縣新城鄉,去年10月6日清晨駕駛自小客車,持改造槍彈,跨縣市開車抵達礁溪鄉,途經礁溪某銀樓附近,因個人經濟壓力,計畫持槍搶劫銀樓。

    陳男為掩人耳目,當天下午4時31分,持螺絲起子竊取黑色安全帽,回到自小客車換裝,下午5時48分左右,再竊取機車及鵝黃色安全帽2頂,晚間7時50分,騎乘竊得機車及頭戴鵝黃色安全帽、鴨舌帽,前往銀樓開槍行搶,導致銀樓老闆頭遭子彈擦傷。

    陳男喝令老闆兒子打開金飾櫥櫃,老闆妻子趁隙持書丟擲陳嫌持槍之手,兒子接續持椅子砸陳反擊,陳男驚惶逃逸返回花蓮,並沿路棄置機車、車牌、衣帽、安全帽及槍彈等物湮滅罪證。銀樓老闆頭部子彈擦傷,送醫急救後倖免於難。2日後,檢警到花蓮住處逮回陳男,檢方隔月偵結,提起公訴。

    宜院判決,陳男犯非法持有改造手槍罪,判3年6月,併科罰金2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1000元折算1日;殺人未遂罪,判4年6月;攜帶兇器竊盜、竊盜罪,分別判4月、2月,得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不得易科罰金罰金部份,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得易科罰金部份,應執行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扣案槍枝沒收,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