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上網約砲一試成情侶 鬧分手「下體感染」仍遭性侵
女子上網約砲成為情侶,卻在分手時遭到黃男性侵。(情境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一名女子與男友分手後,用交友軟體約砲,結識了黃姓男網友,雙方一拍即合發展成情侶,惟黃男得知女子始終忘不了前男友,憤而強行性侵,連她「下體感染」也不放過。高等法院考量雙方和解,日前判強制性交罪判黃男2年刑,緩刑5年,免入獄。
女子2020年間與男友分手,心理寂寞,用交友軟體結識了黃男,原本只是一夜情,但一試成主顧,產生好感,進而進展成戀人關係。
但女子始終忘不了前男友,甚至藕斷絲連,讓黃男非常憤怒,兩人因而爭吵。女子決定要和前男友復合,便向黃男提出分手。黃男不願被甩,不斷糾纏要求復合,並前往她的住處堵人,揚言要找其家人聊天。
女子憂心家人遭到池魚之殃,同意到黃男家談判,並攤牌「我放不下前男友」。黃男當場爆炸,先強行摸胸,接著脫掉她的衣物意圖性侵。
「我下體有感染」女子尖叫,拒絕黃男求歡,無奈身形瘦小,不敵身強體壯的黃男,仍慘遭硬上。
事後女子搭乘計程車離開,友人見她神情有異,上前關心,追問之下才知道黃男的獸行,趕緊陪同她去警局報案。黃男事後清醒,得知事態嚴重性,趕緊與女子和解,但因強制性交是公訴罪,無法撤告,檢察官仍予以起訴。
高院指出,黃男已與女子達成和解並履行,也有悔意,獲得女子原諒,同意給予緩刑,免關,但緩刑期間,黃男應該要提供240小時的義務勞務,並接受20小時的法治教育課程。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