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用你家的水! 男子「自備插銷」偷開民宅外水龍頭 竊盜罪被訴
情境照,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常在台北市大安及中正區出沒的王姓男子,見和平東路二段的某民宅外有架設洗手台,多次趁屋主不注意時,自備插銷打開水龍頭使用,過程全部屋主安裝的監視器錄下,竊水的王男因此吃上竊盜官司;台北地檢署認為,王男明知屋主未允許他使用水龍頭,仍自備插銷竊取屋主付費自用的自來水,今依竊盜罪將王男起訴。
此外,居無定所的王男被屋主抓包竊水後,還拿裝著廚餘的袋子朝屋主揮舞,嗆說:「洗一下手會怎樣?」另被屋主提告恐嚇;這部分檢方則認為不構成,予以不起訴。
檢方調查,自去年12月25日開始,王男未經屋主同意,多次自備水龍頭插銷,擅自打開該民宅外的水龍頭,用來清潔身體,屋主多次制止卻沒效果,只好在屋外裝監視器蒐證,果然錄到王男再次登門竊水的犯行。
檢方認為,該屋主架設於戶外的水龍頭有支付用水費,且屋主為避免遭人竊水,水龍頭上並沒有裝插銷,王男明知該水龍頭並非公用,仍多次自備插銷打開水龍頭開關竊水,因此依可處5年以下徒刑的竊盜罪將王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