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被公公摸私處 還替他求情判緩刑
媳婦被猥褻,還替公公求情,高雄高分院判緩刑。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老翁阿榮(化名)多次對媳婦小玉(化名)毛手毛腳,甚至「熊抱」用手侵犯她私處,小玉實在無法容忍提告,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阿榮有期徒刑11月,高雄高分院審理期間,阿榮改口認罪,小玉也替他求情,判決刑度不變,但宣告緩刑3年,並交付保護管束。
判決書指出,2020年11月7日上午10點,被告阿榮在高雄市林園區住處,涉嫌自媳婦小玉後方抱住她後,隔著她的內褲撫摸,藉此滿足其性慾。由於阿榮已不是首次非禮,小玉剛開始還委屈求全,後來發現公公越來越誇張,實在忍無可忍,憤而向林園分局報案。
警方辦案人員製作筆錄後,全案依涉嫌強制猥褻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起訴。高雄地院開庭調查,阿榮堅稱未侵犯媳婦,但據小玉提出手機蒐證畫面,經當庭勘驗結果,認定他確有猥褻行為,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1月。
阿榮不服判決,上訴高雄高分院後,出庭應訊時,首度改口認錯,也未以金錢達成和解,但小玉事後想想公公平日對她很好,最後還是選擇原諒,合議庭雖仍然判刑11月,但宣告緩刑3年,讓阿榮有自新的機會。小玉於案發後,也與其夫離婚,並搬離住處。